来源:.东方早报 加入日期:2009-03-26 点击:720
生意社3月26日讯 从中国上海网站上了解到,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中准价,由现行每升3.62元调整为每升3.82元,调整后的价格自2009年3月25日零时起执行。
通知中指出,为保持上海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基本衔接,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车用液化石油气的零售价格,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中准价由现行每升3.62元调整为每升3.82元。同时,继续做好对车用液化石油气出租车(单燃料)驾驶员的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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