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加入日期:2009-04-21 点击:674
记者昨天获悉,福州市煤气有限公司和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各50%的股权要转让。目前,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将该市国有燃气企业50%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公告。
转让标的为市煤气有限公司和福州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各50%股权,向同一受让人一并转让。如果受让申请人为境外企业法人,只能受让其中49%的股权,另1%的股权由与其组成受让共同体的境内不具有外资成分的非关联企业法人受让。转让标的所有人为福州市新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行为已获得市人民政府批准。
公告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23日。转让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是4月1日至23日,每天8:30 ~17:00时,地址是广达路106号九层。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网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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