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违规翻新报废气瓶?查! |
来源:.清远日报 加入日期:2009-05-18 点击:796
本报讯(记者 刘勤也 通讯员 邓国生)5月11日,龙颈镇南冲平岗的一处液化石油气瓶翻新加工点被当地质监局联合县环保与建设局、龙颈镇政府查封,经执法人员清点,核实该气瓶翻新窝点现场有报废气瓶367个。
据该县质监局执法人员介绍,他们的做法通常是把从外地回收来的过期报废旧气瓶,对其进行翻新,从而将换了新包装的“旧气瓶”再次流入市场。检查发现该加工点占地面积有500平方米,分为改装区和半成品区,现场有用于翻新气瓶的焊机、切割机等设备。由于该加工点无法提供从事气瓶制造的相关许可资料,县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这间气瓶翻新加工点的所有气瓶进行了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产品,法律法规对液化气瓶管理有着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凡从事液化气瓶改装或将报废气瓶翻新后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往往存在不可估量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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