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加入日期:2009-05-26 点击:759
成都晚报讯(记者 李奕)昨日,记者从市经委获悉,为缓解我市天然气供需矛盾,市经委日前下发《关于对工业企业使用液化石油气替代天然气给予节能资金补助的通知》。凡是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入驻我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在今年10月31日前使用液化石油气替代天然气的工业企业,可向市经委(市能源办)申请节能资金补助。据悉,市能源办将按工业企业改造用气设备和安装、购置液化气供气设备投入资金的4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可获得20万元节能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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