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日报 加入日期:2010-11-01 点击:732
自从我市多数民用液化气销售单位在液化气中掺二甲醚现象以来,在市民中引发强烈反响。纷纷希望相关部门能规范民用液化气市场,严惩这种损害老百姓利益的奸商行径。
市民冯先生称,他家一家三口,几年前一罐液化气通常要用三四个月,但近年来经常用不到两个月。看到本报报道后,他才意识到自家的液化气中可能掺二甲醚较多,所以不经烧。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制止这些企业的可耻行为,保证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据市特检所专家介绍,因为二甲醚在燃烧时所需耗氧量与液化气不一样,所以在燃烧时容易发出“砰砰”的轻微爆炸声,特别是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时更甚。它的热值相当于液化气的65。但它也并非一无是处,如在冬季天气寒冷时,它可以令液化气充分燃烧而不留下残液。
作为一种清洁能源,二甲醚正在受到重视。据介绍,在我国极少数地区允许在民用液化气中掺二甲醚的总量不超过20的比例。但我国相关部门也指出,因为二甲醚对液化气瓶的密封圈有腐蚀作用,因此充装有二甲醚的容器必须是特制的气瓶,并要配备特制的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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