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南快报 加入日期:2011-08-05 点击:764
本报讯(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贤清)记者昨日获悉,8月2日,福清市116名因违规经营或未取得《上岗许可证》的液化气经营者,参加了由省建设厅与福清建设局联合举办的燃气经营持证上岗培训,并顺利通过考试。至此,福清全市液化气经营者全部实现了持证上岗。
据悉,福清市从2006年开始实行液化气经营者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全市有11个液化气储配站及446个液化气分销点共有近500名液化气经营者。根据《福建省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所有液化气经营者均要持证上岗,但在近年来的几次培训考试中,仍有部分液化气经营者缺考或考试成绩不合格。另有部分液化气经营者虽取得上岗证,但因存在违规经营行为,而被福清市液化气主管部门列为“黑名单”,这些人员均需参加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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