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加入日期:2011-12-21 点击:800
合肥日报讯 (贾文荣 新红) 昨天上午10时许,交警瑶海大队民警在大东门长江东路与胜利路交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有应急标志的黄色面包车由北向南通过路口。民警上前准备对该车优先放行时,突然发现车内堆满了液化气瓶。
经查,该车车号为皖AF92××,属于合肥市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张某表示,车上的液化气瓶要送到包河区某处给老百姓应急用。
民警检查发现,该车的座位全部拆除,仅留驾驶和副驾驶座,车厢内共装满了27个充满液化气的液化气瓶。因运载危险品未经批准以及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客运汽车违反规定载货两项违法行为,警方随后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分别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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