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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燃创始人刘明辉及原执行总裁黄勇重获自由 |
来源:. 加入日期:2012-07-27 点击:954
7月24日上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来到中国燃气深圳总部,宣布对中燃创始人刘明辉和原执行总裁黄勇不予起诉。这一决定的宣布,标志着刘明辉和黄勇两位中燃前领导从即日起重新获得了自由。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指出,刘明辉及前执行总裁黄勇之侵占孝感市项目资产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不予起诉,无罪释放。这一结论不仅充分说明过去一年多以来针对刘明辉和黄勇的各种谣言和诽谤不攻自破,而且也证明了中燃董事会的决策是十分正确的,全体中燃人用良好的业绩进一步凸显了自身的成长价值。同时,全体中燃人一致感到,国家司法公平和正义的力量是战无不胜的。
在随后召开的中燃深圳总部全体员工大会上,联席董事总经理兼执行总裁庞英学首先向全体员工宣布了检察院的决定,随后刘明辉和黄勇分别发表了激动人心的讲话。
黄勇在讲话中表示,中燃经历了高管动荡和要约收购两件大事仍能稳步发展,靠的就是全体中燃人的坚持,没有大家的坚持,就没有中燃的今天,我为此而感动。同时,585天的经历告诉我,一是要做好人、做好事、交好朋友;二是经历了失去自由的考验,我会变得更加坚强和更为成熟;三是一分钟的高兴已经足够,我们要清醒看到中燃面对的各种困难,大家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再创中燃第二个辉煌的十年!
刘明辉首先携妻子许秀兰对全体中燃人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最真诚的感谢!随后刘明辉发表了激动人心的讲话。他说,我要用心来感谢中燃的股东、董事会、管理团队、全体员工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正义感的人,是你们非凡的管理智慧、坚韧不拔的工作精神和充分的理解与支持,才使中国燃气增添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力量,保证了千家万户的安全供气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今天是中国燃气十周年的纪念日,十年前,中国燃气在香港借壳上市,一步步走到了现在。从2010年12月17日至今,我总结出一句话,那就是过程很艰难,结果很光明、很自豪。其原因是中燃连续经历了高管动荡和要约收购两个重大事件而不倒,这在中国是第一家,值得每个中燃人为之自豪。回顾中燃十年发展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激情、梦想、超越一直伴随着我们前行,中燃一定能成为燃气行业的龙头,我们要用业绩说话,用发展步伐说话。实践证明了中燃人的智慧,下一个十年,中燃将会得到更快的发展,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我们要重树中燃人的尊严,感受和中燃一起成长的快乐。我们要把过去积聚的能量集中迸发出来,让世人看到一个业绩卓著的中燃,让中燃成为行业中最好的公司,让我们张开双臂去迎接中燃的美好未来吧!
最后,庞总语重心长地说,让我们共同记住中燃的生日,为“7.24”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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