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加入日期:2016-02-03 点击:863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周小岚)1月28日,乐亭县公安局汀流河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一起,依法将违法人员郭某某行政拘留。
1月12日,汀流河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汀流河非法倒卖液化气。接报警后,汀流河派出所民警快速出击,当场收缴导气管一根,电子秤一台,液化石油气罐9个。经查,2015年8月以来,郭某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未经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在汀流河镇、滦南县宋道口镇等地流动经营,以倒罐的方式进行非法买卖液化石油气,妨害了公共安全。
目前,违法人员郭某某(男,44岁,滦南县宋道口镇人)已被汀流河派出所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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