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清新闻网 加入日期:2016-04-08 点击:583
福清侨乡报-福清新闻网4月6日讯 (记者:陈贤清) 昨日,市城乡住建局与海口镇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海口镇坂头村查处一无证液化气销售点,执法人员从一幢二层的民宅内“揪出”92个液化气钢瓶。因为涉嫌经营危化品,经营者姚某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当天上午,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该销售点就处在村道旁,一间不足40平方米的房间堆放着92个液化气钢瓶,其中30个钢瓶装满了液化气,还有62个属于用户使用后回收回来的空瓶。在屋子一角,还铺着一张床铺,整个房间显得杂乱拥挤,而且没有任何消防设备。记者注意到,在这些钢瓶中,有的是1998年出厂的,有的是2000年和2001年出厂的,显然超出了或已到了液化气钢瓶最长只能使用15年的规定。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查处的钢瓶中,有半数以上属于超期钢瓶,还有些钢瓶或没有按照规定4年一检,或钢瓶没有塑封标识。“即便是回收回来的钢瓶,瓶内也会有液化气残渣,在高温等外因的作用下,同样也会发生爆炸。”执法人员说,这些“问题钢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随后,联合执法人员对屋内所有的钢瓶进行了查扣。
记者了解到,姚某经营液化气生意已有多年,今年起,为贪图经营便利,就把液化气钢瓶存储在自己家中进行销售,在姚某的液化气销售点周边,还有多幢民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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