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加入日期:2006-09-11 点击:1095
本报讯 (记者杨锐)为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煤气安全监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月8日,太原市出台奖励办法,今后,举报燃气安全隐患者,最高可获得1000元奖励。
办法规定,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后向煤气公司报警的第一人,公司将视不同情况对报警人进行奖励,客户举报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消除安全隐患的,经查实,一次性奖励300-1000元。客户举报抄收服务员工作中出现人情表、不向客户报明细、不如实出具票据、不入户抄表等违规行为的,经查实一次性奖励50-300元;公司将不定期走访用户或给用户发送服务测评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给予积极配合并作出突出贡献的用户,一次性奖励50-300元;被举报违反煤气公司服务纪律的,经查实依据公司有关规定严肃惩处,同时奖励举报人100-500元。举报电话:0351-6019667,6019668。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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