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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实的涨价消息与性骚扰 |
来源:信息时报 加入日期:2006-11-13 点击:1181
有关公共产品的价格问题,一向都很敏感。由于敏感,一些求财若渴的行业在价格上所动的脑子远比经营管理要多。
最近有一些“失实”的涨价消息颇受万众瞩目。
“发改委称天然气涨价消息不实”(《京华时报》11月11日)的新闻是针对此前一天关于“发改委官员称燃气价格将逐步上浮直到大致与国际接轨”(《第一财经日报》、《东方早报》等多家媒体11月10日报道)这一消息的澄清。虽然发改委辟谣很及时,但是我怎么琢磨,怎么都觉得那条“不实消息”的模样很像真的,反而发改委的辟谣倒显得有些“不实”!
我的考虑是这样的:关于天然气价格情况,10天前石油三巨头已经有所动作了。三巨头振振有辞地说,全球天然气价格谈判日趋激烈,国内油企越来越难以承受价格倒挂带来的压力,因此申请天然气涨价。10天后,众媒体报道说,在第二届中国天然气国际峰会上,发改委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处副处长王晶透露了天然气欲涨价的消息。但发改委在“澄清”的言辞中,否认王晶副处长提及天然气价格一事。这么说来,就意味着众媒体的记者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不约而同地虚构了一个相同的错误。果真如此,这些记者是否应当为传播虚假新闻而集体受到处罚呢?
类似的“不实消息”,7天前也上演过一次。“铁道部酝酿火车票中加入铁路建设费,票价将上涨”(《中国经营报》11月4日)的新闻刚刚发布,铁道部第二天就宣布这条消息“不实”。同样的,在“不实消息”发布之前,铁道部年年都有过不经听证就强行提高春运票价等类型的壮举。而媒体也在报道中强调消息来自于知情人士。
新闻与辟谣,究竟谁更可信,估计越来越多的人渐渐失去了主张。原因就在于,两者的说法都像真的。然在我看来,“不实消息”更像是一份“征求意见稿”。这个征求意见的方式大致是这样的:有关部门有意或无意地向个别媒体透露一点风声,然后由受宠若惊的媒体发布“非正式”的新闻消息,借此试探一下民意,所谓投石问路是也。
事实上,性骚扰的体面说法也可称之为投石问路。性骚扰的基本过程无非是:用手或眼神进行触摸或暗示,试探一下对方的反应,以便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但是,无论什么样的试探,实在有伤受众的心理承受力。就公共领域而言,众所周知,近些年来公共产品都比较流行与“国际接轨”,涨价是最主要的接轨形式。由于公众实际收入与购买水平与国际严重脱轨,因此,对于涨价的消息越发的敏感。特别是涨价传言频率过高,对于中低收入人群来说,无异于残酷的心理折磨。
根治“不实消息”,前提是垄断行业务必控制住盲目追求部门利益的冲动,名副其实地干公共事业应干的事儿。
水厂能给用户派股份吗
这些年来,涉及垄断行业的收费改革常常令人感到不安。原因大概在于,多数改革往往要让公众多掏腰包。当然,垄断行业总是有足够的说服力和隐秘的手法来完成他们的目标。
“城市供水企业人员工资可计入水价成本”(《京华时报》11月11日)的信息,目前虽然尚处在国家发改委关于《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之中,但是,这个意见稿还是令人极不踏实。显而易见,这个征求意见稿的动机还是涨价。根据“意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可包括供水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取暖费、会议费和差旅费等,均可计入管理费用项目中。
这个概念很明朗:关于供水企业的成本,公众应当多承担一些。提高水价,就是老百姓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出钱出力的主要形式。这让我想起了机场建设费,与水价经营管理成本不同的是,机场建设费单独成费,水价经营管理成本则包含在水费中。我们知道,乘客虽然在纳税之余又缴纳了建设费,但一直无法成为股东。想必,模糊性地承担供水企业部分经营管理成本的自来水用户,就更加难以成为股东了吧?
无论如何,这样的逻辑令人想不通:企业人员工资、福利费、招待费等开支不是由企业利润承担,而是由用户从水价中缴纳。假如用户必须充当这样的投资身份,同时又无法享受分红,那么,供电、供气,甚至公共交通是否也对这样的方案有兴趣?
(来源:信息时报,作者:椿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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