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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液化气公司站长偷卖液化气无人报案 |
来源:.宁夏日报集团 加入日期:2007-01-19 点击:899
1月16日,中宁县液化气公司多名职工向本报反映,该公司2名中层领导趁夜晚偷卖液化气1800余公斤,在运输过程中,被当场堵住。
1月17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偷卖液化气被发现
据该公司副经理李群雄说,1月7日晚9点左右,公司经理马某接到举报,公司液化气储备站站长张某正在偷卖液化气。随后,公司领导赶到现场。不久,装满液化气的车辆从储配站驶出,张某被公司领导和职工堵住。
经现场调查,发现张某所灌装的液化气共计50瓶1800余公斤,价值10600余元。对此,张某解释,是调配中心主任田某让灌装的。
1月13日和14日,中宁县液化气公司对此事作出处理决定,撤销田某调配中心主任职务,撤销张某储配站站长职务;给予田某、张某2人留用查看1年的处分,留用期间每人每月发生活费260元;根据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2人总金额1倍的经济处罚,即每人5333.5元,于1月20日前交公司财务。
同时,该公司党支部决定给予张某、田某留党察看一年,撤销田某组织委员的纪律处分。对负有管理主要、次要责任的公司经理马某和副经理李某分别处以1000元、500元罚款。
公司至今未报案
据记者了解,中宁县液化气公司现有职工70余人,在岗50余人,属于国有企业,由于市场不景气,目前公司亏损额达到600余万元,经营处于困难境地。
据记者了解,按规定,公司灌装销售液化气需要履行登记、开票等一系列手续,而田、张2人并未履行这些手续。许多职工认为,这是典型的偷卖行为。
职工姚某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职工要求立即报案,但公司至今未报案。只是按零售价结算,收取液化气价款10667元。
17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了解情况。该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检察机关已经接到职工对此事的举报,并介入调查。(记者 张怀民 实习生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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