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支队 加入日期:2007-01-26 点击:961
新年伊始,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手消防部门,对设在居民楼内经营危险化学品店面展开大力整治,同时对全市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展开消防安全大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针对在居民楼经营液化气等化学危险品,存在火灾隐患的现象,厦门安监局制定“三项措施”,一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安监部门不再受理企业(包括个体经营户)设在居民楼内从事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店面的经营许可申请;二是在去年12月31日前已经设在居民楼内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业务店面,在许可期到期后,可再申请焕发一次作为过渡,并尽快将危险化学品店面搬离居民楼;三是从明年1月1日起,新申请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公司,必需自备或者租赁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方可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三项措施”的施行,将使厦门市所有在居民楼内经营危险化学品店面、场所在不久的将来彻底搬离,还厦门市一个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
根据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部署,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还加强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组织监督人员对加油站、液化气储罐站、各类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使用化学危险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逐户检查,发现并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截止去年12月,厦门安监系统共对468家企业下发火灾隐患检查登记表1023份,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53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意见书2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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