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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液化气多装1.5公斤加价约10元 |
来源:.福建之窗 加入日期:2007-06-06 点击:868
(记者黄艺芬)5月16日,早报A10版报道了市区液化气充装标准需执行新规。昨日,从招商石化和泉州市液化气公司传出消息:今日起,两家公司的门市零售点和批发处都将根据新标准充装液化气,量多了但单价不变,增加1.5公斤充装量总价增加10元左右。昨日,记者从招商石化零售部获悉,他们已接到物价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从今日开始,在其所属直营门市部全部执行新的充装标准,批发给其他液化气供应点也按照新标准,统一将YSP-15钢瓶的充装量由13公斤改为14.5±0.5公斤,YSP-5钢瓶则充装5kg。充装量增加后,价钱也相应地提高,14.5公斤装液化气提价至约88元/瓶,多了将近10元钱。
记者又从泉州液化气石油公司一工作人员处得知,他们的液化气也将从今日开始执行新标准,不过他们是由福建炼油厂提供,具体价格要根据炼油厂原油价格变化而做相应调整。
不过,记者走访了其他液化气供应站,发现部分充气站仍销售13公斤装液化气。
泉州市物价局和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均表示,近期将对市区液化气充装量和价格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市质监局计量科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液化气门市部必须在钢瓶明显位置贴上标签,注明净含量;同时要在门市部放置公平秤,以供消费者验证。
市民若发现充气站有短斤少两的行为或液化气经营单位没按此规定执行的,可向市物价局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投诉电话:12358或22589129,同时要注意保存票据等相关证据。
相关链接
YSP-50钢瓶,充装量49.0±1.0kg,中准价为300元(含钢瓶检验费);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YSP-15钢瓶,充装量14.5±0.5kg,中准价为90元(含钢瓶检验费),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YSP-5钢瓶,充装量4.8±0.2kg,中准价为30元(含钢瓶检验费),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对有签订合同已收取开发费的用户供气价格,每瓶应比实际零售价格低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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