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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瓶到期需缴30元送检费? |
来源:.海峡都市报 加入日期:2007-08-24 点击:860
本报讯 昨日,家住福州鼓西路某小区的黄小姐向本报热线968111反映,送气员在给她送气的时候,称其使用的液化气气瓶检测期已到(按国家有关规定,液化气瓶需每隔4年检测一次),需缴纳30元的送检费,送检后方可继续使用。送气员的说法是否可信?记者昨日采访了福州市液化气公司营销科科长于荣江。
于表示,黄小姐反映的问题涉及液化气气瓶的产权置换问题。他称,国家质监总局在2003年出台的有关条例中有明确规定,要将现有属于充装站、销售点和用户的气瓶产权,转移到充装部门,由充装部门为气瓶建立档案,统一安排检修。
“这主要是为用户的安全考虑。”于解释说,从2003年起,福州的7家液化气经营公司都展开了对液化气气瓶的产权置换工作,但不少用户不理解产权置换,坚持保留气瓶产权。他称,保留产权实际上给自己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因为液化气气体一旦泄漏将带来危险,而一些气瓶长期使用后已经老化,无法承受巨大的压强,甚至会引起爆炸。
于称,无论是本着人身安全,还是规范管理出发,都建议用户办理液化气气瓶的产权置换手续。液化气气瓶产权置换,具体指的则是充装部门依据用户气瓶的使用年限,折价回购。
于科长介绍,包括福州五区以及闽侯在内的液化气档案用户有20万户之多,其中福州市液化气公司的档案用户有10万。之所以称之为档案用户,则是由于不少用户装了管道燃气,但液化气并未随之销户。
于表示,产权仍属于用户个人的气瓶,液化气公司会定期送检,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会向用户代收“每四年一次,每次30元”的送检费,30元的标准则是根据福州市物价局的相关规定而定的。而已经办理了产权置换的用户,使用液化气气瓶时,充装部门只收取一定的押金,不再对气瓶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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