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晚报 加入日期:2007-10-10 点击:777
液化石油气钢瓶 下月“体检”
超使用期限或钢印不清的产品 必须做破坏性处理
从11月1日起,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将实行“授权定点”检验。
记者昨天下午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确保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到位率,本市质监部门推出该新举措。
权威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气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13%和8%。
据悉,本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问题目前集中在充装超期未检和到期报废钢瓶大量存在,同时,私自“倒灌液化气”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本市将从下月起实施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授权定点检验,质监部门将划定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业务范围,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分工规定,负责对指定区域范围内的充装单位的钢瓶进行定期检验。
对于不符合检验标准要求、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钢印标记不清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钢瓶,质监部门要求必须做破坏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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