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加入日期:2008-04-22 点击:697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16日,省物价局下发了《海南省能源价格预测预警应急预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重要能源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10%应启动应急预案,并适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而石油、天然气、成品油、液化气、电力、煤炭等被列入重要能源当中。
通知指出,因国内外的各种异常因素,引发能源市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实施能源预测预警应急预案,迅速报告。即发生某种重要能源争购、抢购现象;发生某种重要能源断档、脱销、库存量大幅下降现象;某种重要能源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10%;出现流言传播、市场购买相关能源商品频率明显增加等市场异常波动征兆;短时间内某种重要能源乱收费现象大量增加和价格重大异动现象;某种重要能源价格短时间内连续出现涨价;省价格主管部门认为应实施能源预测预警应急预案的其他情况。
通知指出,启动应急预案后,适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能源市场价格处于正常状况持续一周后,原则上应终止预警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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