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加入日期:2008-06-16 点击:665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上海物价部门获悉,为缓解当前企业经营困难,保证上海车用液化气供应,上海自15日起适当调整车用液化气零售价格,供出租车和助动车用液化气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升3.60元和4.20元统一调整为每升4.70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和液化气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而上海车用液化气全部依赖进口,加气企业经营困难、加气难的矛盾日益突出。
据悉,车用液化气价格调整后,将由财政和企业共同对用气出租车(单燃料)驾驶员予以适当补贴,以确保出租车驾驶员基本收入不受调价影响。
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液化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政策,积极组织货源,确保市场供应。上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车用液化气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上海规定价格政策,以及造谣惑众、搭车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车用液化气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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